我国环保与金融部门将首次建议信息沟通机制,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称,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5.14,-0.02,-0.39%)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利用信贷手段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各级环保与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据了解,按照职责权限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环保部门向金融部门将提供包括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等八方面的环境信息。
《意见》还提出,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按照环保总局与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标准,提供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企业环境违法、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的信贷风险。
据悉,今年年底前,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将对各地贯彻执行《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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