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环保“军令状”分解落实责任
派发环保执法用车和用车指标改善执法条件

广东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工作
全面启动

□文/钟奇振      单 力    图/沈绍柱

 
9月18日,广东省政府在东莞市沙角A电厂举行签订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暨环保执法用车派发仪式,这标志着广东“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工作已全面启动。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出席了仪式。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作重要讲话。
在当日举行的仪式上,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黄华华、谢强华、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樊元生向省环保局及汕头等14个市派发了环保执法用车,为广州等7个市下达环保执法用车定编证,并共同启动沙角A电厂3、4号机组脱硫装置投入运行。

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国家要求广东“十一五”期末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均削减15%,即在2010年年底分别控制在89.9万吨和110万吨以内。
谢强华副省长指出,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下达广东省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关于环境保护“三句硬话”的实际行动,是推动“绿色广东”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市、责任到市,削减工作全面启动,对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实现“十一五”污染物削减目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逐级签订责任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县(区、市)、镇,落实到排污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总量指标执行情况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检查、考核。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完成总量控制任务或者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削减污染负荷。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提出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建设。2008年前全省现有12.5万千瓦以上的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必须完成脱硫工程;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厂都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全省所有的设市城市、县城镇和60%的中心镇都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0万吨/日以上。
三要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严格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型项目;强化淘汰和退出机制,2007年年底前,关停全省范围内所有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对电力、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石油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四要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保执法。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对超总量或无总量地区不得审批新建、扩建项目。加快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所有火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今年内争取完成300家。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一切违法排污行为。
五要加大环保投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最迟到2008年年底前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

环境监测、监察设备的配置,提高了环保执法能力
在仪式会场上,28辆崭新的环保执法用车特别惹人注目。当天,这28辆崭新的环保执法工作车被派发到汕头等14个地市。此外,珠三角7个市配备了执法用车定编指标,这一举措将切实改善各地的环保执法条件,有效增强基层环保部门快速反应、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谈到我国环境监测条件时说,一些基层环保部门连最基本的执法条件都不具备,环境监测站连中学实验室都不如,难以为执法提供依据,发生了事故甚至要靠鼻子去闻。
在今年6月中旬召开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指出,广东严峻的环境形势与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其中,环境监测、监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差,许多地方基本没有配备必需的应急监测监控设备,基层环保部门缺乏必要的环境监测监控设备。
这显然与广东的地位很不相称。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今后治理的成本会更高,付出的代价将更大,环境将更难以恢复。
谢强华副省长指出,要按照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增加各级环境应急监测和监控设备配置,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此,广东省政府拨出专款,为省环保局和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各配备一辆现场应急指挥车和一部流动监测车,并为珠三角7个市配备了执法用车指标。
在签订目标责任书现场派发环保执法车辆,是广东省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增强环保的监测监察手段的体现。一次性拨款1140万元,为14个地市的环保局购买环保指挥车、环保采样车,目的就是改善各地工作环境,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化环保监测手段。谢强华要求,希望各级政府以此为新的契机,努力推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