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水源安全:关乎民生的庄严承诺
□文/伊 水
|
|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减少污染物排放,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是人民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以忧患之心对待水污染防治,加大防治水污染工作的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证‘十一五’规划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
水源地保护呼声渐高
水源地保护一直以来都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因为我国饮用水源严重短缺,更为严重的是,各种污染对水源地的侵蚀已成加剧之势。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公众对水源安全的关注度空前提高。一场灾难让人们在短期内转变了麻痹思想,关注水源地保护。这种关注必将化为动力,极大地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次灾难也相应提高了公众对水源地安全问题的社会透明度。在记者发稿之际,松花江支流发生了化工污染,而这一污染事件最早的举报人就是普通群众。
在保护水源水质的重要性日渐得到社会各界重视的前提下,旨在保护水源地的各项立法工作被提上了日程。对于环保部门而言,相关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执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水源地环保条例进入广东省2006年立法计划
在水源地保护呼声渐高之时,为确保广东省饮用水安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列为广东省2006年立法计划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06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布《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该《条例》(草案)对控制区内禁新建污染企业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饮用水源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铬污染物的项目;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线路板印刷、印染、染料、炼油、农药、冶炼、屠宰等污染严重的项目;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或者将清洗此类物体的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新建、扩建油类及有毒物品的储存罐、仓库、堆栈;新建、扩建油类、垃圾、煤、水泥、石灰、砂石码头;新建、扩建造(修)船厂。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排放、倾倒、堆放、填埋、焚烧剧毒物品、含放射性物质物品、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设置装卸油类、垃圾、煤、水泥、石灰、砂石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设施,从事装卸油类、垃圾、煤、水泥、石灰、砂石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设置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罐、仓库、堆栈、输送管道和废弃物回收场、加工场;设置造(修)船厂,从事造(修)船作业;使用车辆运输剧毒物品;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或者使用农药、化肥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
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置旅游设施、码头以及其他与供水无关的设施;设置排污口;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放养禽畜和从事网箱养殖活动;在河段两岸堤围内坡线之间和水库库区从事农业种植活动;从事旅游、游泳、洗涤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木(竹)排。该《条例》(草案)还对违反该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并对各有关负责人的行政处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水灾袭来再显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
水源地保护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意义重大,在特定时期,这种重要性得到集中体现。就在《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进行公示后不久,一场空前的水灾,将水源地保护推到了风口浪尖。
2006年入汛以来,广东省接连受到5个大的台风及强热带风暴影响,部分地方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的洪涝灾害。截至8月7日,广东全省因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计达200多亿元。
作为这次重灾区的乐昌市,其损失极为惨重。受水灾影响,城市供水设施遭到重创,水厂亟待修复。全市供水能否恢复,关键看水源是否受到破坏,水源水质是否在饮用标准之内。在修复水厂的同时,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场指挥专家们高度关注该问题,水源水质是否安全,监测数据才具有说服力,在全市断水、断电的情况下,如何拿到一手的监测数据成了当务之急。
7月21日清晨,乐昌市环保局派监测人员采集水样,迅速送到附近水电齐全的曲江县环境监测站分析。
同时,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也派去分析人员前往曲江支援。
当天喜讯传来“乐昌市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监测数据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了现场指挥救灾的领导及专家那里。水厂如期通水,为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此举受到全市人民的肯定。
灾后水源保障工作有序展开
水厂通水只是第一步,洪水过后的水源保障工作将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难题。为了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建康,乐昌市环保局组成工作小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地毯式的清理排查,排查可能存在的移动污染源和动物尸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上游坪石地区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在做好灾后重建复产服务的同时,强化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企业的恢复生产必须与治理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由于此次洪灾造成地质灾害特别严重,山体大面积滑坡,部分选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受到损坏,乐昌市环保部门要求有关的选矿企业必须尽快修复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同意,企业不得恢复生产,不得非法排污,并加大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率。
在洪灾中,乐昌市环保部门损失惨重,断水断电,办公楼严重受损,监测能力受到限制,为准确撑握饮用水源水质情况,为水厂制水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了乐昌市水厂的顺利通水,乐昌环保局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
7月26日,乐昌市自来水厂再次遭到台风“格美”的破坏,全市再次断水,乐昌市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加班加点提高监测频率。多次监测结果表明,目前乐昌饮用水源水质优于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一场天灾让我们对水源水质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划定了水源安全的底线。在具体的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中,还需要我们执法工作者坚持环保为民的原则,切实维护千百万民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才能做到让人民满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