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刮起打假“绿色风暴”


□文/董文茂

 
9月初,一场打击假冒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绿色风暴”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次行动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联合发起,在具体行动过程中,将会同各地工商、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联合进行。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的重要批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主任陈燕平表示,本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从源头堵住假冒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规范绿色产品市场秩序,重新树立消费者对中国环境标志和绿色消费的信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遭遇“李鬼”
1992年,为响应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在国际环境标志运动,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应运而生。从1994年开始,中国环境标志就在国内率先倡导并提出公众绿色消费的概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一直把推广环境标志工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具体措施之一。
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志认证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电、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领域开展了55大类产品的认证,有1200余家企业生产的210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
由于申请环境标志认证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如申报企业要联系地市环保局,为企业出示在申请前一年的守法证明,并由其协助企业运行产品管理体系,同时还要协助向省级环保局申请《企业环境处罚记录》初审表等,使其树立了第三方认证绿色产品程序的范本。
加之公众对环境标志已经广泛认可,环境标志产品的市场潜力更是被一致看好。目前,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年产值已经达到900多亿元,然而,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企业并不是通过自身技术改造来使自己的产品达到绿色产品的技术要求而获得环境标志,而是假用环境标志,试图在这一市场中分得一块蛋糕。
据了解,这些企业不仅在产品说明书和企业网站上冒用中国环境标志,有的还自行编造印制了假冒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了中国环境标志标识来欺骗消费者。
陈燕平指出,各种极富欺骗性的造假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广大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信任度明显下降。当越来越多的假冒产品出现时,那些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真正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绿色产品企业的积极性也受到了深深的挫伤。
因此,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那些遵章守法的企业而言,“这一次打假风暴非常迫切”。

地板、建材等行业成重灾区
今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志认证中心组织专项行动小组查处了江苏省宜兴狮王木业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狮王地板宣传海报上,赫然印着中国环境标志“绿色十环”标识。在木地板样品和外包装纸箱上也同时发现,上面都直接印制或粘贴的“绿色十环”中国环境标志。
“我们的木地板经过了国家环保认证,是国家环保总局认证的,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我们有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该公司营销人员告诉行动小组。并出具了一份“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经核实该证书纯属伪造。而在工作人员要求狮王公司负责人出示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时,该公司一副总表示,“这个证书过时了,我们已经把它毁了!”。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专家指出,目前假冒环境标志的行为在家装板材行业尤为突出,所以本次风暴首先刮向了地板行业。
9月初,除宜兴狮王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王牌地板,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还曝光了北京长京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树森牌地板、上海黄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圣地板和上海永创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板等五种产品。
此外,建材也成为假冒环境产品的另一个重灾区。而且作为造假源头的生产厂家造假手段是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富有欺骗性,不但普通的消费者无法辨别真伪,而且也让不少经销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严先生向本刊记者介绍,在明查暗访中,他们还发现不少建材产品除了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上也印制了各种自创的五花八门的绿色产品标记,把消费者弄得一头雾水。他们查处的上海两家企业不仅在说明书上印制中国环境标志欺骗消费者,而且在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生产地址和联系电话全部都是虚假的。

广东等三省将成为调查重点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严先生分析,假冒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主要特点是,一是产品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如建材等产品,再就是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这样的现象更突出。
陈燕平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下一步将重点对广东、浙江、四川等地进一步展开调查。“对假冒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和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地购买真正的绿色产品,即中国环境标志产品。”陈燕平表示。
本次风暴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与环保等部门加强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互通监管执法信息,适时开展联合行动,有效查处违法使用中国环境标志行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打假执法过程中,他们也发现处罚力度过轻影响了执法效果。按照法律规定,假冒环境标志的产品一经查处,要对企业处以所查处产品等值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而言,并不是很在意这样的处罚,因为“等值罚款等于没罚”。这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非常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