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境内河涌密布,对于环保部门而言,确保水环境安全是一件关系民生的大事。随着珠三角经济的高速发展,广东省环境压力持续增大,水环境状况同样不容乐观。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广东省通过实施珠江综合整治等工程,切实推进水环境治理。2006年夏千人横渡珠江标志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减排”工作的大背景下,广东省主要污染物之一的化学需氧量也出现了下降,面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亟需推进,水环境治理区域协调亟待加强等问题,广东省COD削减工作依然艰巨。
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和责任,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6年广东省COD排放量的下降,给广东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以极大地推动,这一下降趋势得益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效。截至2006年底,广东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724.3万吨,居全国第一。
根据国家下达给广东省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广东省环保局印发了广东“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2006年9月,广东省政府在东莞市举行了2000多人参加的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广东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会后各地市政府按广东省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镇),并落实到具体的排污单位。
各地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污染源摸底调查了解污染物减排指标的推进速度,也通过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确保“十一五”减排任务落实到位。
通过多元投资解决污水处理厂资金问题,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来源通常有五种途径,按照所占比例大小,依次是政府投资、国债、贷款、外资和自筹。
在资金压力下,广东省一些中小城市(镇)特别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还没有将污水规划与建设纳入城镇发展的议题中。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可能因管网建设、运行费用短缺、设备维修等问题而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这意味着必须开拓多元投资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其中,利用社会资金是重要途径之一。谈到如何调动企业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积极性时,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认为,当前采取的BOT形式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政府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给企业提供处理污水的费用,从而吸引社会资金。
陈光荣说:“一般来说,有些地方(污水处理费)会收的比较低,可能不够,政府财政需要补贴。这样就可以确保企业有一个社会的平均利润,它不是一个高额利润,而是平均利润,这样就可以保证污水处理达标、达到排放的要求,政府还要加强监管。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说企业还是有投资的意愿,而且还比较积极,因为回报是比较固定的,虽然不是高额利润,但是它是有利润的,风险也不大,因为污水量处理越多收费就越多,所以企业以及社会的资金,是有很大的积极性,投入建设城市的污水处理厂。”
多部门协同合作,力争2007年COD减排目标的实现
在落实减排责任的同时,广东省以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完成各项减排指标,环保部门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据悉,广东省发改委积极推进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争取国债0.61亿元用于广东省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建设。广东省财政厅继续加大环保投入,规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进采石场关闭复绿,优先解决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建设厅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物价局研究制定和完善电厂脱硫电价、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等价格政策,并拟定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
经过多方努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据悉,2007年全省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日处理总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同时还将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效率,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污染减排监管体系
随着COD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结合广东省实际,下一阶段COD减排应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主,重点推进全省县城、中心镇和珠江三角洲地区1万人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那么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就成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之后的紧迫任务。为此,广东省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逐步摸清污染物排放现状,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数据库和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配和削减台帐,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
2008年底前完成珠三角地区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电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并与广东省环保局联网。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数据报送、审核和发布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加强排污监管,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在广东省化学需氧量年削减能力大幅提高之时,广东省环保局预测2010年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100万吨是可以实现的目标。
2006年8月《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广东省环保部门还要求各地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保证污水处理厂尾水严格达标排放。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逐步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管理,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管,督促其完善处理工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果。
除了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以外工作以外,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工作也是一项有力措施。“十一五”期间广东省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
今后五年,广东省将结合城镇河涌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受污染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珠江广州河段、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前山河、江门河、南江河、枫江、练江、小东江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黑臭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服务功能。
据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东省环保部门还将推进治污保洁和农村饮水两大民心工程,主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加大农村取水点水源防护力度,加强取水点周围的行为管理的方式,严禁污染取水点水质的行为。同时,对建设污染物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加强监管,从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各类污染物对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威胁,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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