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韶关市正在抓紧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指标。2007年第一季度最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2007年第一季度,韶关市区城市空气质量指标中除二氧化硫外,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市区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北江河水质状况良好,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保持稳定。
这表明,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特别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的时间里韶关环保工作者所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本刊记者专访了韶关市环境保护局胡书臣局长。
对症下药,全力达成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
本刊记者(以下简称“记”):从今年第一季度的环境监测数据来看,二氧化硫对韶关的环境质量还有一定的影响。对此,韶关市环保局是否有相关的应对治理措施以改变这一现状?
胡书臣局长(以下简称“胡”):自“九五”期间国家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以来,韶关市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重点污染企业加强了污染治理。到2005年底,全市除二氧化硫外,其余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但是,部分区域仍然存在生态功能较为脆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较为突出等问题。这与我市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有关,也与工业发展质量与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低有关。现在,国家和省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十一五”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对于韶关市来说,这是一次促进环境保护的契机。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千方百计采取建设脱硫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污染防治工程和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措施,实现削减目标,为我市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削减SO2总量排放的主要措施是,加快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韶关发电厂已先后完成了10#、11#机组脱硫设施工程,年削减二氧化硫1.65万吨,并在申请国家和省的验收。该厂的8#、9#机组脱硫工程也将着手建设。韶关发电厂完成脱硫工程后,现有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4285吨/年,为自身的发展腾出空间。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2008年底前将新建2台30万千瓦机组,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0%以上,而现有24.5万千瓦机组已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85%以上。仁化煤矸石发电厂发电机组的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0%以上。同时,韶关将花大力气巩固关停5万千瓦以下的煤电小火电机组成果。目前,我市区域内已没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5万千瓦以下燃油燃煤机组运行。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强化对钢铁、冶炼、化工、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重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以新代老,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新改建项目污染防治水平要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保护水资源,推进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
记:韶关作为一个山水名城,水的意义也是很大。水资源保护是韶关在工业化与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的主要问题之一。现在,按照国家、省对于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的要求,韶关将如何如期达到相关削减目标?
胡:韶关市对水资源保护历来非常重视。对于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主要是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此,韶关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工程设施建设。
按照韶关市政府批准的《韶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专业规划(2003~2020)》和《韶关市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3~2020)》,到2010年,全市形成22.25万吨/日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具体来说,到2008年,韶关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乐昌、南雄、始兴、曲江、新丰等市县污水处理厂配套完成管网建设,全面投入运行,年削减化学需氧量5110吨。到2010年新建、扩建有关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完成管网建设,全面投入运行,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21.75万吨/日,年削减化学需氧量约新增2829吨。
同时,韶关市将加快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新建韶关钢铁集团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规模9万吨/日,年削减化学需氧量约1300吨。并且,用高新技术改造造纸等传统产业,以新代老、推行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规模经济、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生态设计四位一体的模式,发展壮大大型骨干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后,保证全面稳定达标、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减排措施得到落实
记:从记者的观察来看,韶关市对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已做了很好的规划,并着手进行实施。但是,作为环保职能部门,韶关市环保局将如何保障相应的规划得到落实,达到减排目标?
胡:作为环保部门,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相关减排措施的完成。我们将以规划为龙头,严格环保准入。《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经广东省环保局审查同意后,将尽快组织实施,依据“三区控制”原则(即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对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作出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环评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金融部门不给予贷款。凡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省环保部门批准的,我市环保部门将不受理进入园区的单个项目的环评文件。
同时,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和监督治理,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排污总量控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排污在线监控为手段、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2007年将完成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与广东省环保局联网。到2010年,占市县污染负荷70%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网监控,监测。对超浓度或超总量排污企业将实行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我局还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依法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控制和减少污染源,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巩固生态屏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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