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韶关市在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自评得分为90.7分。监测数据表明,2006年北江韶关城区段孟洲坝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6%。全市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为94.44%,其中3个Ⅱ类区达标率为100%,7个Ⅲ类区达标率为100%,3个Ⅳ类区达标率83.3%,韶关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取得这一成绩,得益于韶关市各级政府和环保局,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珠江整治工作,采取了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治理水土流失、在农村大力倡导发展沼气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清捞河面垃圾、禁止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在城市河道挖沙等措施,重点综合整治流经城区河段。
首先是开展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功能区要求,对在饮用水源上游地区新建的项目严格把关,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污染项目,同时开展了查处饮用水源地污染企业专项行动,2006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市区武江河饮用水源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次是加快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到2006年底,韶关市新建成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南雄、乐昌、新丰、始兴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25万吨/日,并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在武江河沿岸的浈江区犁市镇、武江区重阳镇、乳源县桂头镇等建设“沼气镇”示范工程,建造沼气池5900个,对确保武江河饮用水源地水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是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2006年,韶关市开展排查清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韶关冶炼厂深化治理,确保复产后北江水质达标;重点整治和规范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行为;启动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筹建工作等。通过环保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准确掌握了企业排污及江河水质的变化情况,确保了北江河水质的安全,
第四是关闭沿江采石场,矿山复绿效果明显。近年来,关闭了年产10万立方以下的采石场,其中沿江采石场6家,保留了110家达到规范要求的采石场。同时,采取收取“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等多种措施推进采石场复绿工作,2006年全市收取“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171万元,投入资金31.8万元,完成采石场复绿17.5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对仁化县董塘、武江区龙归、曲江区大塘、浈江区花坪等地的采矿、采煤、采石以及清理后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地实施人工造林2.3万亩。大宝山地区在彻底清理民采民选活动后,制定了废弃矿区治理复绿方案。
第五,加强北江上游水源涵养林和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有效治理水土流失。自2003年启动北江上游水源涵养林、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以来,投入1900万元,改造水源涵养林8.5万亩,封山育林82万亩,营造北江、东江水源涵养林、防护林3.3万亩;投入435万元,分别在曲江、乐昌、南雄等县(市、区)营造珠江防护林3.2万亩,使珠江水系北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92.3%,森林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能力明显提高。
第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2006年乳源县通过省林业生态县验收,全市18个乡镇通过了森林生态示范镇验收。全市9个自然村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工作,完成沼气池建设和村容村貌改造,通过了市级“生态示范村”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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