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9月18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与珠海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书”,2010年底,珠海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8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 3.0万吨以内。
为确保珠海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有好有好快发展,珠海市认真研究分析节能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采取综合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具体包括:
以规划为龙头,开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控制计划研究。珠海市环保局委托科研单位开展了珠海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获得了大量关于二氧化硫排放以及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有关情况,以及未来五年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数据,为制定治污减排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此基础上,推进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珠海市生态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霍荣荫代表市政府与三个行政区五个经济功能区及市发改局、监察局、环保局、经贸局、财政局、水务局等单位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减排,珠海市环保局制定了《珠海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方案》和《珠海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各行政区、主要经济功能区“十一五”总量控制分配值。同时,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实施环保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实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排污量在全市排前20位的重点污染源实施强制清洁审核,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的产生。
为了有效削减化学需量排放,珠海市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务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在80%以上,60%以上的中心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珠海市希望努力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中削减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新建项目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空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并以实施“135”行动计划为契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珠海市“135”行动计划纲要,在5年内逐步实施江河水安全管理系统等19项环境安全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加大治污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是一种深化发展的有效方法。为达到减排目标,珠海市将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依法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与产品。2008年底,城市范围内关停所有5万千瓦级以下的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加快实施现有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
强化环境监管,从源头控制污染总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环境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环境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在线监控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并且,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通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广东省生态示范区”、“市级生态示范村”,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通过创建“绿色社区”,营造生态家园;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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