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建长效机制推进减排工作

□ 本刊记者/杨伟利 资料提供/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4月,清远市政府就清远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节能减排两项工作专门作了部署,要求各地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清远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推进节能降耗,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体上看,清远市主要江河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区要求,区域噪声平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生态建设步伐在不断地加快,一些重要的污染源正在得到有效整治。由于清远市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全省,总体上仍未摆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2005年,清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552.1万吨标准煤,全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是1.71和3.71吨标准煤/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随着清远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相对于省内其它市,清远市面临的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
清远市政府要求,各地要结合清远今年“环保年”工作重点,赋予专项行动新的内涵,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力度,主要是大燕河、乐排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以及龙塘、石角固体废物拆解整治等;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禁新上能耗大、污染重的建设项目,下决心淘汰一批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生产企业。各地必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其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项重要指标。凡是新上项目,都要认真搞好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环评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能批、不能上,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通过以项目审批为抓手,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三是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能耗企业的监管,持续开展以化工、冶炼、电镀、制革、印染、水泥、造纸、辐射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清理和整治影响饮用水源的违法排污企业,查清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加强对全市1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做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旧城处理量4万吨每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定要在2007年底投入运行,实现清远市区及清新县COD总量“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