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制搅热可再生能源市场


    政府用于扶持生产成本较高的可再生能源在市场竞争中发展的措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日前出台,这是继《可再生能源法》产生后,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迎来的利好消息。那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出台,将给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再次被搅动起来了。此次,该产业市场泛活的力量来自一个新政策的出台,即政府用于扶持生产成本较高的可再生能源在市场竞争中发展的措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那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出台,将给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再出扶持政策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
    这部耗时较长、动用大量社会资源的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比例争取达到16%。具体来讲,水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9亿千瓦,开发程度达到70%左右,生物质发电达到2000万千瓦,风力发电达到3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200万千瓦,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电力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据悉,这是继《可再生能源法》产生后,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迎来的利好消息。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资源勘查、规划、科研、产业发展、投资、价格和税收等方面,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该法明确了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电价政策,国家财政要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税收优惠等经济政策支持和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该法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石油企业承担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或燃料义务;规定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社会的义务,可再生能源的产品与常规能源产品的差价由全社会的用户分摊。
    此前出台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新能源产业也列入了重点发展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以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应对方案》提出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能源结构”,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也是利好消息。
    专家指出,由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商业化运作程度还不高,是国家仍需要大力支持的产业,为达到这一目标,全社会在未来十多年里大约需要投资1.5万亿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推出,特别是配额制政策的提出,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行业将在未来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行业前景良好。

    配额制将有助于我国冲破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发资金不足的困境
    为了更有力地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生产的配额制,强制要求传统能源生产企业和电网公司要在其所生产销售的能源产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一定的比例。
    以大型火力发电企业为例,配额制规定,在2010年前,企业必须发展一定数量不烧煤炭的发电机组,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5%,到2020年企业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装机要达到10%。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将受到相关政策的制约。据估算,我国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可获得量至少相当于70多亿吨标准煤,是目前我国年煤炭产量的3倍。但是目前我们开发使用的量还不足1/10。
    专家介绍,配额制政策以市场为前提和基础,在管理上简单易行,从而简化了政府的工作职能,政府所做的工作只是监察社会各主体达标情况,并对未达标者给予处罚。其显著的特点是强制性,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份额,随着开发水平的提高,这个份额也水涨船高,从而大大激发社会各投资主体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热情,解决国家单方面投入可再生能源开发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
    据悉,我国实施配额制政策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
    我国是一个可再生能源储量相当丰富的国家,技术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8800万千瓦、风能资源2.5亿千瓦、生物质能1.25亿千瓦、地热能约670万千瓦,此外还有数量巨大的太阳能。如果全部开发出来,至少相当于我国目前发电装机的总量。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开发水平很低,所有已经开发的可再生能源总装机仅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8%。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得到产业市场的良好回应
    在我国,能源结构是以煤炭为主体,其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7%,而能源中长期规划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作为能源结构思路。那么,多元化的核心就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年均超过25%的速度发展。
    我国将加快发展和积极推进技术成熟和基本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使其尽快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商业化能源。
    在此之前,国家在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上,缺少有效的政策与资金扶持。譬如,同样是生物质发电,国外鼓励生物质发电发展的政策在价格激励、财政补贴、减免税费、配额制度等方面都有不同的体现。我国实行以0.2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政策,按照业内人士的观点是,目前这一电价政策不能满足生物质发电的电价要求,它也没有体现生物质能对环保的贡献,电力价格不合理。
    专家指出,可再生能源的配额制固然提供了一个让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的工具和思路。但是,专家同时也指出,必须防止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作为一种政策制度本身的不足与缺限。
    这就必须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本身考量起。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优点是,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由以往的政府直接补贴向市场自行调节转变。它还须规避一些风险,譬如,电力公司在达到规定跳份额后,缺乏超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动力,这会直接影响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的做大。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则会因电力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增加可再生能源生产者的投资风险,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的融资变得困难。
    无论如何,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走出了第一步。据悉,这一政策已在一些电力生产企业得到落实。2007年7月10日,中国电力新能源公司透露,正洽购新的环保发电项目,可能最快年内就会有新项目落实。据悉,该公司正在洽购新的发展项目。这些项目主要集中于风力、水力、垃圾及桔杆发电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