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打响减排突围战

 

广东省环保局数据显示:2006年二氧化硫持续六年的上升趋势开始逆转,酸雨平均pH值比往年有所下降,虽然“减排”获得初步成效,但距广东省设定的2010年火电厂完成1960万千瓦机组脱硫的预定目标而言,挑战依然存在。另悉,2007年广东省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日处理总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任务同样不容小觑。

2006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升反降,“减排”形势陡然严峻。
广东省环保局数据显示:2006年二氧化硫持续六年的上升趋势开始逆转,酸雨平均pH值比往年有所下降,虽然“减排”获得初步成效,但距广东省设定的2010年火电厂完成1960万千瓦机组脱硫的预定目标而言,挑战依然存在。另悉,2007年广东省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日处理总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任务同样不容小觑。
“政府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的时间表,意味着企业必须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我们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企业的生意比一两年前好做多了。”东莞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广东省通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革新,逐步实现工业发展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的转变。同时,以专业镇、行业协会、品牌企业为载体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得到较快发展。2006年,广东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1.5万亿元,居全国第一,已逐步进入创新拉动经济增长、推动能耗下降的阶段。
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作为推动力在“减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广东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居全国第一。特别在发展高端服务业方面,目前广东在物流业、会展业、电信业和文化产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
同时,通过建立工业园区等形式,加大对高污染企业的集约管理,加紧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域性污染防治规划,为“减排”提供立法基础。
紧抓火电厂“脱硫”工程,严控新上火电厂项目
广东省火电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已超全省排放总量的60%,是“脱硫”工程的重中之重。
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在接受采访时说:“二氧化硫主要是电厂排污,也是从无到有,达到了1586万千瓦装机容量的这些机组都安装了脱硫设施,形成的脱硫能力是40万吨。这个脱硫能力也是全国第一。”
据广东省环保局介绍,广东省近年来相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火电厂脱硫,从2003年起,广东将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脱硫任务。同时,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不低于90%。目前,这些规划正在落实。并计划到2010年,广东在确保经济年增9%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全年排放总量将严格控制在110万吨以内。
2006年广东省又关闭了100万千瓦的小电厂机组,同时在636万千瓦机组上试运行脱硫装置,还有516万千瓦机组正在建设脱硫装置。
针对广东省电源结构不合理,燃油机组和小火电机组所占比重偏高,分别占省内装机总容量的28.4%和16%,而小火电机组发电煤耗比大机组高30%至50%的特点,今年3月召开的广东省能源工作会议提出:“十一五”期间,广东将加快关停能耗高、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确保完成关停900万千瓦的任务,力争关停1000万千瓦;其中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全部关停。目前广东省发改委已定出关停时间表:今年内关停小火电机组约220万千瓦,计划2008年关停约385万千瓦,2009年关停约301万千瓦。
在淘汰小火电的同时,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强火电厂脱硫治理。预计2008年前全省12.5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要全部建成并投运脱硫工程。从2008年起,新、扩建的火电机组原则上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做好火电“三废”排放以及噪音防治工作,争取到2010年,全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排50万吨左右。
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污染减排监管体系
广东省COD减排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主,重点推进全省县城、中心镇和珠江三角洲地区1万人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监管体系,成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之后的紧迫任务。为此,广东省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逐步摸清污染物排放现状,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数据库和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配和削减台帐,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
2008年底前完成珠三角地区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电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并与广东省环保局联网。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数据报送、审核和发布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加速火电厂脱硫进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改善环境质量
广东省电厂脱硫工作是一个需要总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广东省发改委在制定电厂脱硫工作规划时间表的同时,制定了包括每度脱硫上网电价增加1.5分钱的政策措施。记者了解到除了提高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外,有关部门还提供了电厂用地优惠政策,目的就是促进电厂脱硫。
至于涉及到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的产业转移问题,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认为,产业转移是根据当地环境容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可持续发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珠三角产业进入优化升级阶段,无论是从增加市场竞争力还是解决环境资源瓶颈角度看,这种转移都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过去一些污染企业的进入,造成了土地资源紧张,也带来了空气、水的污染压力。
近年来关闭一些污染企业完全是正常的,主要是一些治理无望的企业。“十五”期间关闭1500多家企业,主要是小水泥、小火电企业等重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以及污染产生而治理无望的小企业。
李清强调,产业转移是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律,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环境容量和污染控制指标,进行有序、有计划地转移,不是简单地污染转移。
如果说电价财政补贴是一剂“强心针”的话,粤港排污权交易也是推动火电厂脱硫的又一重要推动力。作为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措施,排污权交易能够有效控制污染。但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行,需建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之上,涉及法规、政策、管理和技术等各个方面,比如必须建立排污总量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广东省目前的条件还不完成成熟。
据悉,国家计划“十一五”在完善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排污总量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近年来粤港环保合作小组在排污权交易做了一些工作,包括研究讨论、考察学习等,最近粤港环保合作空气质量小组拟出了《关于珠江三角洲火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的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提交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会议批准,推荐给有条件的电厂实施,在取得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粤港排污权交易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为广东省火电脱硫又提供了一个突围的条件。
加强排污监管,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在广东省化学需氧量年削减能力大幅提高之时,广东省环保局预测2010年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100万吨是可以实现的目标。
2006年8月《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广东省环保部门还要求各地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保证污水处理厂尾水严格达标排放。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逐步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管理,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管,督促其完善处理工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果。
今后五年,广东省将结合城镇河涌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受污染河道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珠江广州河段、深圳河、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前山河、江门河、南江河、枫江、练江、小东江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黑臭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服务功能。
据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东省环保部门还将推进治污保洁和农村饮水两大民心工程,主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加大农村取水点水源防护力度,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关闭窗口